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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进人才学科建设经费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10-19 来源:张老师  点击数:1113

    一、科研启动经费

    科研启动经费由科技处管理与审核。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的方式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科研院审查同意后予以资助,引进人才须按照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办法使用。

    相关说明:

    1)校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由简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简表:学校数字平台上的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完成后自动生成,简表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经费信息、人员信息及阶段性成果;正文:需在科技处主页“文档下载”中下载校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正文撰写提纲,根据提纲撰写正文,完成后作为附件上传;检查简表和正文无误后提交。

    2)申请书打印:个人提交后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没有问题后打印一式三份,由研究所和学院签字盖章后报科研院办公室。

    3)审批:由科研院办公室报送科研院领导、人力资源部领导和主管校长审批。

    4)经费本:所有审批完成后由科研院做经费本,再交由财务处审核做帐,最后由科研秘书取回交给申请者。

    科研院联系电话:86915185,秦老师

     

    二、实验室建设经费

    实验室建设经费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与审核。实验室建设经费要根据学科方向购置,注重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相关说明:

    1)根据合同约定,结合自身需求,引进人才填写“引进人才实验室建设任务书”,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还需填写“大型贵重仪器购置申请表”。

    2)将经过学院学术委员签字后的任务书上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人力资源部按照合同或特聘教授的预算安排(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下发“引进人员学科建设经费通知单”给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后上交主管校领导。

    4)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计财处立项。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86878563,林老师

     

    三、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按照合同或特聘教授的预算安排(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下发“引进人员学科建设经费通知单”给学科办,学科办按照规定立项,办理经费本。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由学科办管理与审核。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由特聘教授负责审核,涉及到本人直接有关的经费由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核,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报销。

    学科办联系电话:86915092,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