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大型仪器设备高效运行,推动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大仪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支撑,学校对参与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维修予以补贴。
申请大仪维修补贴的仪器设备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学校大仪开放共享管理平台,并开展开放共享服务的仪器设备;
(2)大仪已超过质保期,原则上在入校资产库时间在10年以内;
(3)运行机时高,有一定服务收入。对于支撑成果显著的大仪,机时要求可适当放宽。
大仪维修补贴用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过程中损坏后的维修开支,不得用于扩展或升级改造仪器功能、维修更换设备耗材(如激光器、色谱柱、灯泡、滤芯等)或维修配套辅助设施等费用支出。
原则上单台(套)设备每年给予1次大仪维修补贴,单次维修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大仪维修补贴流程如下:申请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的机组管理员填写《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申请表》,经院级中心负责人初审并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前沿技术服务中心审批。单台设备维修预算达到30万元及以上或维修预算金额达到设备原值1/2及以上,维修前须经专家论证。
对符合仪器设备“共享保”保险理赔申请条件,优先申请理赔。如已购买“共享保”,但是未按要求申请保险理赔的,原则上不予补助或降低补助额度。
联系人:郦老师(4教328) 联系电话:86915133
bob电竞ios 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杭电资〔2024〕9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