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13号)(附件1)文件,现就我校开展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且距离毕业时间不少于1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各学院限推荐项目数见附件2(指标分配综合考虑各学院专硕规模、该类项目进展情况等因素)。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4年版)》(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根据《学院推荐名额》(附件2)进行排序推荐。培养学院请于2024年9月9日前将推荐的申报材料与推荐意见递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2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h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2024年版)》,(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
4.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4年9月20日前登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注册账号(请务必尽早注册账号,以方便管理员审核通过),并上传《申请书》,确保与纸质申请书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负责人注册账号时,“所属学校”,理工科专业选择:“bob电竞ios
(科技处)”,人文社科类专业选择:“bob电竞ios
(人文社科处)”。
三、预期成果及结题验收要求
1.预期成果要求为项目负责人取得科技成果(符合bob电竞ios
研究生参加科技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中用于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要求的)不少于2项,其中至少一项成果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bob电竞ios
。“投稿”及“申请”不作为预期成果的申请及认定方式。发表论文必须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2.项目结题验收的成果形式、数量需要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3.预期成果的学术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均不能作为项目成果。论文内容应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项目资助信息、统一的立项号,否则不能作为项目成果进行验收。
四、项目的监督管理
1.2024年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限额30项,其中,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0.5万元(立项时拨付50%,按期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50%,延期结题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鼓励学院、学位点和导师给予配套资助。按照省教育厅限额推荐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推荐, 经公示后,报校科研院。
2.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研究生导师应当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计划推进项目研究工作,并于毕业前及时进行结题。
3.各立项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确定项目限额数的重要指标。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19141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pdf
附件2.学院推荐名额.xlsx
附件3.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2024年版).docx
附件4.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2024年版).xlsx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