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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4   浏览次数:1188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和外交部关于设立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行政协议》,中法双方决定共同实施“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该项目将以中、法合作科研课题为基础,资助有合作基础的科研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到对方国家参与同一合作项目的研究工作。每年双方可资助不超过10个科研合作项目,每个科研合作项目最多可资助8人,中法双方至多各4(含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2

二、中方赴法人员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定具体学科专业领域。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颁发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方式

各参与单位先行申报合作项目,由中法双方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选派类别与选派规模。联合发起申请的中法单位应已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国家的项目执行机构。中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法方为法国高等教育署(CampusFrance)。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中方单位,届时需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指导项目参与人完成个人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项目申报

1.71日前,中方参与单位可配合法方合作伙伴准备材料,并请其及时向法国高等教育署提交申请材料。详情可查阅http://www.campusfrance.org/caiyuanpei

2.中方参与单位应以合作项目为依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每个合作项目需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不直接参与项目支持下的赴法科研工作。每个合作项目需由2-4名项目参与人组成,项目参与人应拟执行赴法科研工作。

项目参与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符合《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3.中方参与单位须于71-10日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中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法方项目负责人简历(英文,须外方签字)、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xsjl@hdu.edu.cn

()人员申报

1.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中方单位,需根据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组织和指导获批项目参与人于121-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并按照《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附件3)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获批项目参与人的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完成网上申请后,推选单位应尽快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应于1215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

四、项目与人员录取

()立项批准

中法双方将组织专家评审,于202311月底前公布获批资助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中方参与单位颁发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

获批合作项目执行期为两年(自项目获批次年11日起,相关项目参与人的赴法流动须于两年内完成)。获批合作项目确定的选派名额、人员类别、留学专业、留学单位等原则上不予调整。

执行期满两年的获批合作项目可视情申请延长执行,但须另提交项目延期申请。项目延期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延期期间参与赴法人员不得与原获批合作项目参与人相同。

()人员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被推荐项目参与人材料进行审核。录取结果将于12月底公布。

五、人员派出

被录取人员一般于次年1月起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邀请信为准。

六、校内申请流程

申请人请于612日前完成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处邮箱xsjl@hdu.edu.cn

七、校内咨询方式

国际交流合作处李老师,行政楼414办公室,联系电话:86873869E-mail: xsjl@hdu.edu.cn


附件:1.项目申请书.doc

2.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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