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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4-10-10 作者: 阅读数:10

各学院:

根据《bob电竞ios 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杭电研〔2013〕170号)、《bob电竞ios 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杭电研〔2012〕307号)及《bob电竞ios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电研〔2021〕165号)的规定,现将2023级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普博生和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须在第三学期内完成直博生各

学院可根据课程学习情况自行决定

2.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须邀请本学科和相关学科5名及以上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须邀请本学科和相关学科5名及以上的正高职称专家,其中半数以上要求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3.开题报告会由研究生做前期研究和开题报告的陈述,与会专家给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经开题小组评议后,报所在学院审核。

    4.校院两级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对开题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其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须经所在一级学科的学科负责人审核。论文选题鼓励交叉和创新,但是不能完全偏离所在一级学科的学术范畴。

6.有关涉密研究的学位论文开题,请严格按照《bob电竞ios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杭电研202453号)执行。

7.2023级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和开题工作要求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申请和审核流程;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纸质材料由学院审核存档,《2023级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刘建,联系电话:0571-86919142。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doc

附件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学术型.doc

附件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自主设置二级学科).doc

附件4: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专业型.doc

附件5:2023级博士研究生开题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6: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题结果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41010